北市府對於蔡瑞月舞蹈社及基金會,向來百般刁難。這次又抓到小毛病借題發揮!
陳水扁是去頒獎給蔡瑞月基金會的。再怎麼說,文化局還是下級單位,豈有總統去頒獎要文化局審核同意的行政倫理?
【引述】國內的政治人物在文化參與的水平低落,其實是不分藍綠的。話說回就這次開幕綠營的脫軌演出,身為文化財產的父母官的李永萍局長,不是要政治人物約束,卻是要對基金會開罰,標準在哪裡?憐憫之心又何在?加之「不實呈報」罪名,與黨國專制時代的家長姿態有什麼兩樣?局長的「嚴正警告」,不也是標準的政治操作,甚至是壓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