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於 1742天前 | 來自:苦勞網/中時電子報
【引述】此次被「英屬維京群島中子創新股份有限公司」指控侵害商標的花蓮演唱會,演出名單裡包括了早被樂評界公認具有台客搖滾風的「董事長」與「夾子」兩個樂團。如此法律惡例一開,等於往後就連被公認為台客風格「創作者」都不能逕行使用所謂「台客」一詞,唯有當「從屬」於此一集團所舉辦的演唱會裡,音樂人才能在鋼管女郎、改裝車,以及人偶cosplay的人潮夾縫空隙,毫無法律風險地僥倖使用「台客搖滾」一詞表演,這豈不離譜至極?
anarch 發起於 1742天前 | 來自:網路台客嘉年華/媒體改造學社/AMG 另類媒體發電機
【引述】針對「英屬維京群島中子創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中子創新公司」 ) 將「台客」二字註冊為商標一事,我們對此表達強烈抗議,同時反對任何個人或團體將「台客」的詮釋權或文化意象壟斷。
anarch 發起於 1750天前 | 來自:Sounds and Fury/中時電子報
【引述】如果不是一場在花蓮舉辦的搖滾音樂會因為使用台客名稱而被迫改名,社會大眾恐怕至今仍不知道,「台客」與「台客搖滾嘉年華」這兩個詞彙已經被中子創新公司申請了商標保護。這件事曝光後,該公司竟還在媒體上聲稱其並未註冊「台客」一詞,而是註冊了「台客搖滾」,這是公然說謊。智慧局網站上容易可查閱的資訊,而公然說謊的背後原因,不就是因為想要偷偷摸摸地壟斷一個原本就屬於台灣社會共有的文化詞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