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聯合國的原住民族基本宣言都無法遵守,還有什麼資格談返聯入聯呢?」高金素梅表示,行政部門的所作所為,完全無視原基法的精神,也違反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
無黨團結聯盟黨籍立委高金素梅今天表示,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政府或私人在原住民族土地從事土地開發等活動,須經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但林務局一再濫權侵害原住民族人權,已擬妥主決議文,刪減林務局明年度預算。
高金辦公室助理則透露,地方上盛傳,這塊國有造林地的幾個承租人中,有人可能和出身屏東的綠營政要有關,「後台很硬」,林務局才會不敢取締。她警告,若政府再繼續忽視、包庇國土違法開發,土石流的惡夢還是會一再上演。
高金素梅也說,政府希望原住民林地休耕,以維護水土保持,但是每公頃卻只補助二萬元,且從九十四年的二億六千萬元預算減少到九十六年的一億八千萬元,這樣原住民根本活不下去。她揚言,為了捍衛原住民的基本權利,她要大幅刪減林務局預算,呼籲林務局重視原住民。
蘇花高速公路興建,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徵詢太魯閣族同意,已明確侵害太魯閣族集體權,且蘇花高興建,沿線確實會經過太魯閣族傳統領域,已影響太魯閣族生活範圍,政府應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對於在地住民之權益進行確實評估,並開啟與在地原住民族對話平台。
原住民族代表強調,原住民族對其土地、領域、自然資源、教育文化、經濟發展等事項,都有發言權與決策權;原住民族也有權採取自己的管理組織、規範與執行方式,而與國家法體系間可能存在的衝突,就必須經過對等協商,尋求解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