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rch 發起於 1403天前 | 來自:元豪的憲法夢想論壇:法律是顛覆的基地
【引述】大陸配偶要求的待遇,其實是非常基本且謙卑的:與「外籍配偶」相同就好。在這個邏輯下,即便把中國大陸當「外國」,她們的地位也應該跟來自越南、泰國、柬埔寨,以及其他外國的新移民姊妹一樣。........賴幸媛所云「合法婚姻配偶權益應予充分保障」,雖然不過是法治國家的ABC常識,但比起其他連合法配偶權益都要限制甚至騷擾的政府官員,已是一大進步。
【引述】他山之石可以攻錯,當台灣政府拿加入聯合國議題進行政治操弄的同時,應該先檢視與面對我們的移工/民政策,當人類透過移動(不論是透過勞動或是婚姻)來改善自己的生活成為無可替代的世界趨勢,台灣應先思考自己的移工/民對待是否真跟上了國際標準,一個新的視野與政策,不是不可能,犧牲人權的結果,台灣將付出代價。
anarch 發起於 1621天前 | 來自:四方報/苦勞網
【引述】針對2008年1月12日的立委選舉,四方報邀集各弱勢族群關團體,彙整出跨族群不分區、分區立委候選人推薦/反推薦名單。提供名單的團體以新移民(外籍配偶與外籍勞工)、漢生病友、同志社群三者為主,分別包括與「移民法」、「國籍法」習習相關的南洋台灣姊妹會;極需「家事服務法」改善外勞處境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衷心期待「漢生病病人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完整通過的樂生保留自救會/IDEA Taiwan協會、青年樂生聯盟;盼望「同性婚姻法」再提案、實現的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等等。各團體所提供的人選須受一共同約束,即不得違反任一族群權益,以形成互保機制、利於各弱勢相關法案的推動。由於此次推薦名單最大公推對象為綠黨與人民火大聯盟,形同納入環保團體、勞工,甚至教師等不同的群眾基礎。這份名單將刊登在四方報、同志群BBS;並已轉載到環境資訊中心、與苦勞網等媒體及全國教師會網站,也歡迎各位利用網路貼紙語法轉載。
anarch 發起於 1676天前 | 來自:苦勞網/中時電子報
【引述】移民政策的建立,不只是為了「他們」,也同時定義「我們」是誰。以國際人權的尺度跨越族群與身份的差異,以多元文化的角度追求公民社會的整合,我想擁抱的是這樣的一個國家,我想加入的是這樣的聯合國。
anarch 發起於 1697天前 | 來自:苦勞網/苦勞報導
【引述】我來台灣13年,從當外勞幫忙帶台灣小孩,到現在嫁來台灣,幫台灣人生小孩,連自己的姓都忘記怎麼寫了,可是走在路上,還是會有人指指點點。我不懂,台灣人為什麼要把人分得那麼清楚?
【引述】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政府,不僅漠視、踐踏移民人權,甚至公然刊登廣告,扭曲事實,欺瞞民眾,此種行為挑明了政府相信人民是無知、可任其操弄的?這樣的作為不僅是新移民和其家庭該起身抗議,所有被台灣政府視為無知的台灣人民,都該站起來嗆聲,拒絕再受官員的操弄!
【引述】從我去越南和從我們協會姐妹身上的經驗中,我看到的是她們跟自然的貼近(就地取材的玩具)與環保(將稻殼拿來當材燒、燒完後再拿去洗油膩的鍋子等),而這恰是我們逐漸陌生與未知的事。這讓我想到新移民姐妹在台處境常常受到一些歧視的言論:來要錢的、素質差、生的小孩不健康… 等等。但是值得讓大家看見的,其實是她們身上豐富的文化資源~有特色的飲食文化與生活文化。這次將協會姐妹帶來參與樂生兒童營,一方面希望她們也能看到在台灣社會上同樣受著污名壓迫的一群人,另一方面也希望讓她們身上正面的、豐富的文化特色,能與更多人分享。
【引述】其實在台灣移民政策本來就有民粹操作的性質,尤其是大陸配偶的權益,在統獨爭議下,每每成為藍綠互鬥的標的。敵視甚至妖魔化大陸配偶,對於民進黨政府來說,常有固化國族意識及爭取選票的誘因。非大陸籍的外籍配偶,除了受到台灣統獨牽累之外,也是在台灣高人一等的國族自卑下,總對外籍配偶嫁來台灣的動機存疑,對新移民重重設限。這種深藏於許多台灣人的排外意識,也讓行政部門有恃無恐,繼續強化國境控管政策。
anarch 發起於 1768天前 | 來自:「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邊境漂流
【引述】你也許不知道,許多東南亞與陸籍配偶來台多年,想要取得一張台灣的身份證、成為台灣人,卻要面對移民法與國籍法中的重重刁難,包括身體健康檢查、住滿一定的居留期間、放棄母國國籍、一定的經濟條件以及中文考試等五項規範。其中,最為困擾跨國婚姻家庭的,莫過於要提出四十萬的財力證明﹝或者是每月基本工資兩倍的所得扣繳憑單或五百萬的不動產證明﹞,許多跨國婚姻家庭為此,只好去跟仲介業者借款,遭受高利息的吸血剝削,讓原來就不富裕的經濟,雪上加霜。明明已在台生活三、四年以上,生養子女、照料公婆、努力工作卻還不夠,只因為拿不出這紙財力證明,讓姐妹們只能屈困在不受基本權益保障、沒有社福照顧、以及隨時可能被驅逐出國的「外人」身份裡頭。
anarch 發起於 1770天前 | 來自:元豪的憲法夢想論壇:法律是顛覆的基地
【引述】在謝紅梅的故事中,我看到台灣的「自由民主憲政」體制,怎樣讓這個努力要做台灣人的新移民,從期待、努力、奮鬥、挫折,到近乎全然失望。當我們的憲法理論實務,欠缺對「平等公民權」之理解時,所造成的就是國民的疏離。憲法本來應該要作為多元社會的最大公約數,但一部排他又分級的憲法,又豈能發揮這種整合作用?一旦「他們」發現國家沒有把他們當作「自己人」,我們又怎能期待他們衷心地認同甚至熱愛這個國家?國家在要求人家愛國之前,得先問問自己值不值得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