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的科技讓我們在網路上可以暢所欲言,盡情展現自己的特色,甚至有些人因此而大紅大紫,但在這背後每一個人都會有一篇篇辛苦的血汗故事。
無意間側錄而來的音樂,也算是侵權嗎?從YouTube的通知看來,顯然世界上並沒有多少國家,擁有如此「先進」的立法。通知信中表明,我不需要採取任何動作,唯當影片在某些將之視為侵權的國家(例如德國)播放時...
Hana 發起於 928天前 | 來自:Ohlala吃可頌畫話
尊重、支持創作人,註明原文出處,才是當一個布落客的上上道!尊重他人,保護自己,大家一起建立優良的布落環境吧!
~現在寫部落格比寫專題還難咧.連引用都算侵權.一定要取得對方的同意,才可引用對方的內容.怎樣才算是取得同意呢? 白紙黑字,還是口頭約定.還是有制式規格呀.~~我茫然呀!
創用CC的精神不是只是掛在網誌側欄上,每一位作者都應該打從內心去follow尊重著作權的精髓。
jefnjil 發起於 1433天前 | 來自:Jeff & Jill的窩 - udn部落格
偶然讀到一些關於在網路上(或blog)轉貼或轉寄他人文章的爭論,部份網友或許涉世未深,或對著作權缺乏認識,發表的言論恐有誤導之虞。本文打算針對參與blog創作的部份,提出一些基本概念,以免網友誤蹈法網。
DearJohn 發起於 1530天前 | 來自:phyllis productions
「這種圖沒什麼大不了,大家都會拍啊?應該不能主張版權吧!而且版權要註冊才有耶!」老天,B警員對著作權法的無知著實令我瞠目結舌
ROACH 發起於 1628天前 | 來自:風城心築雪奈館
賣二手軟體有人出來要告你?那是詐騙集團,別上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