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莊林勳在6/29宣判前夕寫下的感言。16年來,歷經刑求、冤獄,大部分待在開守所的日子,使林勳精神狀況不好。這幾年他的病情漸好,他也在等待一份完全屬於他自己的生活,人生無須再為蘇案審判而擺盪不安。
廖元豪老師將蘇案跟美國刑事制度進行比較,點出「我國欠缺官方以外的刑事鑑識單位」,連帶使得台灣司法制度面對像蘇案這樣的證據僵局,沒有任何有效的制衡與「多層」審查。
19 年前 - 為了一群司法人的面子,所以我們要殺掉這蘇建和三個人。為了要讓當初所犯的錯不被揭發,所以蘇建和等人必須被處死刑。這就道盡了是六月二十九日高等法院的荒謬判決的一切秘密。
19 年前 - 我用青春見證司法的改革與進步,而今真的感受到司法環境的進步非同日可語,過去只憑被告自白就可以定罪的時代已經過去,刑事訴訟法所揭櫫的「無罪推定」基本精神也不再只是束之高閣的裝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