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並不是特別不道德。然而,根據她的傳記家安東妮亞‧佛萊哲(Antonia Fraser)的描寫,這個王后卻引起宮廷與人民兩方的憎恨。她是方便的替罪羔羊--她是女性又是外國人--所以所有國王與國家的錯都可以怪到她身上,包括經濟問題。在1787年的夏天,她非正式的小名是赤字夫人。』很棒的文章,為瑪麗皇后翻案。
『這些女孩們的有些共同的特徵;其貌不揚的上衣(通常顏色也很多)、看不出來源的奇怪牛仔褲或是棉質運動褲、一件顏色不怎麼協調的外套、磨破皮或是髒污的鞋子就穿在腳上,但是,無論穿著打扮如何,身上一定會有一個LV或是GUCCI的包包,斜背在外套當中,該如何看待這樣的穿著呢?』亂穿名牌,只會穿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