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好:有二二八受難者家屬主張補償條例更名『賠償』,不管是哪一種『償』,對無辜遭殃的地方仕紳和參與「事件處理委員會」的頭人們或許適用,卻貶損了當年起義者的正當性。這也是現今輿論談二二八的缺憾:只見尊崇亡故的地主、銀行家和醫師們,不談台灣民主聯軍和自治聯軍等青年武裝組織。」
這是一篇好文章。李敖有一點沒說錯,二二八有一段是台灣人殺台灣人,所以不能以「族群對抗」來看,要講做壞事,大家都有分。問題在於,那一段「台灣人殺台灣人」的史實,反而是最難追塑、最難復原的一段。
李敖這種計算方法,應該沒有正派的歷史學家會承認吧。印象中曾看過,歷史學家去計算如高棉大屠殺的死難人數時,是根據全面性的訪查民眾,然後過濾掉重複計算的人數。哪有從領補償金的人數來推算死亡人數的荒謬計算方式?如果說,「抗暴而死」的「只」有一千多人,不無可能。但那些流彈打死、被軍人挾怨打死、莫名其妙就被殺死的人,從這幾天出現在報紙上的投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