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連結時才發現當時竟然沒有一併在MyShare收錄這篇非附中人(艾瑪)寫的卻讓人感受深刻的附中校慶側寫,真是罪過罪過(順便報班號:781)
仔細想想,捧花確實也該算是新娘造型的一部份,卻總是被分開思考,要結婚的新人或許可以參考看看!
口氣不太好的一篇文章,不過他的論點其實很中肯,我也很想跟大家疾呼「醒醒吧」,尤其是帶頭作夢的台灣媒體。
所以我會愛打電動是因為7歲的時候父母讓我用 Apple II 打遊戲害的?雖然我不會像那些電玩瘋子一樣,但還是引以為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