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我略略受過一點人類學訓練,當初選這本書就是著重作者本來就毫無搖滾背景(她是古典音樂愛好者兼演唱家),但是有堅強的古典文學與人類學訓練。因此她能一眼看出「搖滾」實在是個奇怪產物啊。從法蘭克辛納區到赤裸上身、爬滿刺青、只穿丁字褲在舞台上嘶吼、砸吉他的搖滾歌手,這過程,到底是什麼化學變化,讓大眾可以坦然接受搖滾英雄應如此。
弗里曼顯然是一個樂觀主義者,他看不見中國正在處於痛苦的轉型,也見不到全球化下勞工移動的血淚故事(我在此曾多次報道第三世界血汗工廠和以色列中國勞工的悲慘命運)。
他只願看看富人如何比以前富得不一樣,卻未有深入貧民窟報道窮人怎樣窮得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