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年前 - 大馬人權分子查爾斯(Charles Hector)批評大馬的稅務制度,表示我國政府的做法是在幫助有錢人繳付少數的稅務。 查爾斯指出,所得稅是一個政府賺錢的方式,而這筆錢是用在大馬人民身上的。低收入人士只需要繳付很少所得稅,有些甚至不必繳所得稅,而賺得越多的人就必須繳付越多的所得稅,這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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