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文化資產該如何保留、保存範圍要如何決定,就是該由文化資產的審議流程來認定,而非片面的由工程角度來主觀論斷文化資產的保存價值。而工程單位,就是應該秉持工程專業的「中立」精神與原則,一個中立、客觀的工程專業者,不適合也不應該為了替「政策」背書,而影響其專業判斷。
「樂生療養院」與「蘇花高」的議題是否會有更好的「被公平討論」的可能,還有許多價值與觀點必須被釐清與指認,否則,這種事過去發生、現在發生,未來也必將再發生,而我們的土地還有多少資源可以被浪費?台灣還有多少美麗可以被糟蹋?而我們的歷史,要記錄我們是走了對的一步,還是錯的一步呢?
「樂生院」,對台灣的貢獻,絕非僅止於人權、文化資產的範疇,其存在更指出了台灣社會的現實力量,對於正義的戕害與誤解的再造,更值得我們深深地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