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前任總統因為擔任部長期間收受四十五萬美元獻金而請辭,按照民進黨和綠媒邏輯,四十五萬美元是小錢,不符合比例原則,怎麼會因此下台?只是「收受」獻金就得下台,如果以色列總統看到台灣總統「主動」搶國庫的錢的樣子,大概會覺得自己很冤吧。
以色列前任總統因為擔任部長期間收受四十五萬美元獻金而請辭,按照民進黨和綠媒邏輯,四十五萬美元是小錢,不符合比例原則,怎麼會因此下台?只是「收受」獻金就得下台,如果以色列總統看到台灣總統「主動」搶國庫的錢的樣子,大概會覺得自己很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