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年前 - 基於戰略的需要,國軍於民國57年開始,分別在南竿、北竿、西莒與東引這四個地區, 開鑿可供登陸小艇停靠及使用的坑道碼頭,並將此案定名為「北海案」作戰工程計畫, 後來除了西莒因地質關係開鑿失敗以外,其他三個地區的坑道工程皆相繼完工, 先前已介紹過北竿的北海(午沙)坑道,其規模與南竿的北海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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