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年前 - 繼2004年澳洲、紐西蘭及2009年日本開放台灣青年前往打工度假後,今天又宣佈了與加拿大簽署了「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預定在今年7月起實施,適用對象為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計畫在對方國境內實習、打工或旅遊並從事打工活動賺取旅遊所需資金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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