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上這個展覽的史學意義重於藝術本身。除了介紹米開朗基羅其人其事、草圖手稿,尚有當年的作坊與技術,溼壁畫的製作方式,以及米氏建築特色等。建築物和溼壁畫都搬不得,只能以圖片呈現;所謂真蹟多半是草圖手稿之類;藝術品主要是若干畫作和幾座雕塑,且揀幾樣吹彈一下。
看了Taken 2的第二結局版。差別其實不大,只是連恩的老婆,在父女倆牽一台計程車前往營救當時便已脫險,隨後一起逃進大使館,連恩再隻身進犯匪徒大本營,找老頭算帳.....
台灣片名保留原文的「Pi」,原來有其深意。出發前Elaine問我,這個「Pi」應該唸「匹」還是「拍」?開演後謎底揭曉,竟然是「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