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年前 - 立法院於今年4月3日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第7次會議通過之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並未規定新直轄市之區是否採行自治體制。一說主張區採自治體制,自民國一百零四年起實施;但於民國九十九年至一百零三年之過渡期間,則不予選舉 ,優秀的鄉鎮市長與鄉鎮市民代表得派任為區諮議員—凡此因涉及公共職位與資源的分派,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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