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首長特別費,台北市前捷運局長齊寶錚以首長特支費支付私人住宅水電費被判12年,馬英九的特別費不止支付私人水電費,還讓女兒在美國刷卡,匯入太太戶頭當生活費,買富邦股...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判無罪,其中多處可「連常識都違背」。
馬英九籲 虛耗到此為止--做賊心虛!
一路走來始終無知,不知者無罪! Orz
除非像共產黨把KMT徹底殲滅
這是我此刻的落寞心情,馬的!
天理何在!悲哀的臺灣 在世界的中心痛哭喊-->馬英九有罪
臺灣向前行?
他本身就是一馬各表的最佳代言人,有時一介黨員,有時市長,說自己是中國人,騙選票時變臺灣人
萬一馬的賄選上總統, 我建議不如2004選舉訴訟判連宋當選! XD
無奈那該死的漢語拼音我看不懂...
剛才在大話新聞看到,難怪KMT人人對三立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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