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年前 - 承租了八年的房客說是找到更便宜地方,要退租,上星期要求多給幾天搬家,結果就沒音訊了!我們前兩天終於以合法的「房產被拋棄擁有者」…嘿,我老公就是這樣,啥事都要合法,之前說是還在期限內,不能去打擾,只能在租屋幾呎之外觀望乾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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