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年前 - 99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每年徵收一次,99年房屋稅課稅期間是從98年7月1日至99年6月30日,計12個月。但如果是年度中購屋或新建完成,應從事實發生之次月起課稅,即以實際持有房屋之月份課徵,則會有課稅月數不足12個月之情況,請民眾留意。 財政部...
發行人
蔣慧敏報的手機版
我參與的主題(0 /0)
訂閱報(0)
熱門關鍵字
訂閱動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