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年前 - 一般房仲業者收取服務費,以成交總額的6%為上限,大多是買方付2%、賣方付4%,買賣雙方同時還額外繳交一筆「成屋履約保證」費用。消基會痛批,房仲業者收取高額服務費,消費者卻不知這筆仲介費有折讓空間,建議大台北的仲介費上限應下修至3%;至於所謂的「成屋履約保證」根本是誤導消費者,充其量不過是「價金...
發行人
蔣慧敏報的手機版
我參與的主題(0 /0)
訂閱報(0)
熱門關鍵字
訂閱動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