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截止2015-01-12 23:59:59
招聘有效期間:104/01/12~104/01/18
招聘資格條件:
1.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
2.年齡:不限。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4.具護士或護理師執照。
5.已參加「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四條之一訓練合格規定之50小時或「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五規定之50小時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訓練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或經訓練合格。
6.工作經驗:於區域醫院服務滿2年以上者或擔任工廠(公司)護理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
詳細招聘資訊:
http://goo.gl/4HaJ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