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大叔用乡音浓重的普通话和那位西安的老伯交流着,我窝在床铺上静静地听着,不时望着窗外的雨点,就这样,从上海又回到了陕西。
此時已經沒了電的我只有四個字,與有榮焉。....晚上妻帶著小夜來探梯,小小姑娘要開始嬰兒轉小孩啦,學話能力突飛猛進,小小的腦袋好像真能了解大人的意思。看著她搖搖晃晃向我走來,張開短短小手撲過來要「抱抱」,嘴裡軟軟地叫著標準的「把拔」,情緒不爭氣地激動了起來。
那,這是今天的筆記。
那麼,我可以選擇離開,蘇建和三人可是不能選擇離開的吧?想到這裡,心頭的焦躁就一絲絲的散去。
一步步的走著,我慢慢習慣了緩慢的繞行步伐,慢慢的能自在的與路人的目光對視,慢慢的不會被來往的公車廣告所吸引。繞行的路徑是沿著濟南教會成L字形的外牆,你只能見到前一位繞行者的後腦勺,和他身上的背心--其中有著紅色醒目的「蘇」和「九」兩個字(代表...
但在這裡,「這個階段的結束是下一個階段的開始」這句話並不只是漂亮的場面話,而是非常殘酷的現實。今年五月初的再審裁定,其實是(至少)一年多前的第N次再審申請後,司法體系的反應,隨後的抗告,也經歷了五個多月的時間,才又駁回抗告,確定再審。
我想到溫德斯在《里斯本的故事》中問的問題:片中導演為了追求「真實」,將攝影機掛在背後,漫無目的地在街上遊蕩,任鏡頭隨意攝取影像,企圖在不使眼睛(導演的、觀看者的)主導/干預鏡頭的情形下,拍下「真實的影像」,甚至拍攝完後也不看它。但這樣對拍攝主觀的「大拒絕」所得來的「真實」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只是一堆影像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