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前 - 所以說,最近常聽到的「正名」這兩個字,根本不應該叫做「正名」,頂多可以稱作比較中性的「改名」,這種沒有民意基礎的動作事實上要稱作「竄改」也無不可,我個人認為,部分名稱要改是可以,但是請執政黨提出一個具體的計畫,哪些單位要改名字,理由是什麼,要改成什麼名字,重點是,這些應該都要有充分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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