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你經營部落格,是為了建立你的「真實姓名」的聲譽,或是要把「真實姓名」的聲譽帶來部落格,那麼,你的確應該用真實姓名來寫作你的blog。如果不是,那麼僅僅使用單一或固定的 Identity,我想不出有什麼不好的。
成立於2002年9月的Snocap,不把歌曲直接賣給消費者,而是為數位音樂建立一座全球性的中央登記和交換所。著作權所有人可以向Snocap登記他們的內容,訂定流通發行的價格和條件...
網路上的資訊太過龐雜紛亂,萬一錯過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尤其是工作上非常有幫助的文章,豈不叫人懊惱萬分?但是你有時間一一點按翻閱嗎?沒有?如果有人幫你篩選過濾,那該多好?
網路上的資訊太過龐雜紛亂,萬一錯過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尤其是工作上非常有幫助的文章,豈不叫人懊惱萬分?但是你有時間一一點按翻閱嗎?沒有?如果有人幫你篩選過濾,那該多好?
超過九成四的受訪者認為,個人隱私的尊重是影響工作情緒的重要因素;同時也有九成以上受訪者同意,辦公室的隱私權有被提升的需要,
Amazon執行長Jeff Bezos不斷宣稱,他們不想做數位圖書館,紙本書是他們絕對的中心,把書數位化,只是為了讓紙本書更好賣。
如果我們把BLOG形成一個資訊的集散中心,當作者發出一個議題,有許多人回應,這樣不僅可免去作者苦思自閉的缺點,也可讓閱讀到那篇文章的人有所收獲,BLOG就扮演了資訊流通中心的角色,是一個「公家」的資料夾。
後援會,這可不是球迷或追星族獨有的權利,在部落格盛行的現在,妥善動員部落客,就可能創造一次反主流的寧靜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