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罄竹難書」的解釋難道只有罪狀多到寫不完的意思嗎?在一般小型字典可以找到的解釋似乎就這麼一個,而我們在受教育的時候也都只是學到這一個解釋,但是當我們去大型字典找答案的時候,卻可以發現到另一個解釋。
只會告訴人民要爭取更多更大的建設,只會說新市政大樓100年後是古蹟,只會說嘉義市是民主聖地,這樣就要人民支持是困難的,不理想的想法,沒有具體貼近民心的建設,背負有文化古蹟殺手的候選人,是會被人民用明智的選票與行動來給予回答的...
當然,做為一位 blogger ,常常發表一些軟趴趴、廉價的評論,自娛娛人,也沒什麼不好,生活總是要過,每天遇到的鳥事與苦悶總要找個發洩的地方。但,當我們整理好日常瑣事,可以掙出一些時間來做些有意義的事情時,當個 citizen reporter ,掩護著媒體改革的運動前進,將會是你一生中最有意義的幾件事情之一。
如果我發覺有一篇文章妖言惑眾,想寫一篇指出他的不是,但又要事先要求同意的話,那篇文的作者會同意嗎?當然不會。這種「事先同意才可引用」的概念,嚴重阻礙了大家發表意見的言論自由,所以我們才有「合理使用」,那是保障任何創作人,可以引用他人而不用畏首畏尾,那樣有關研究、評論、學術、新聞才可以自由地發展。不論是不是在網上,合理使用同樣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