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了,從經濟學角度來看,是一個「人人各司其職」的團體效率高?還是一個「人人才藝超群」的團體效率高?似乎台北市有很多人認為是後者。
如果網摘的動機不是出於新聞學上的公眾利益,老實說最高原則應該是避免傷害,既然對方不悅,那也不用堅持,這是情感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城邦轉換經銷商這件事,表面的影響雖只涉及金石堂和部份經銷商,但長期看,有可能讓出版界的書種生態,朝供需失衡的壞方向發展。例如,過度的傾心於可預期的暢銷書,已經讓類似推理小說這些出版類別,陷入盲目的惡性競爭。
...我們乾脆繞過山頭,逃之夭夭,卻見山坡窄路上,只要稍有空隙,便被找不到停車位的車占據,對面則是深不見底的山谷,真可謂險象環生。
當智邦願意支付薪資給網摘師時,我不免會想:那那些因為寫了好文章而被摘錄的作者呢?豈有編輯有薪資,而記者卻作白工的道理?還是說,等到未來智邦推出「後 OhMyNews 時代的公民新聞」媒體時,這些作者就能得到應得的稿費?
如果我們在台灣可以很順暢平安地從任何一處走到另一處,這樣台灣自然會有千百條千里步道,不單有生機蓬勃的自然景觀、也有迷人的都市人文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