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有其信仰問題,無法突破;而身為民代的李敖卻是在媒體公開場合說出這樣歧視言論,還自以為是、自以為了不起、自以為聰明。往往不假思索的言語最是可怕,因為這足以反映潛意識所在。其次,李敖言論正足以代表異性戀男性氣概的養成,就是性別歧視(他曾說過女人都搞不完,哪有時間搞政治?)還有同性戀恐懼症(同志太囂張了)。另外就是這樣的言論也正是漢人中...
台權會吳佳佩則表示,目前立法院正在翻修十多年沒有修訂過的移民法,其中徐中雄版本中的人權專章,是這次移盟推動修法的主要重點,版本中對於人權保障有具體且進步的規定,該專章所禁止的就是像廖本煙這種 以國籍或原始國籍、種族、族裔身分、膚色,或出生地為由,侮辱、貶抑移民的歧視行為。
日前台聯立法委員廖本煙一席「應檢查越南新娘身上是否存有越戰生化餘毒」言論,引發社會輿論譁然事件。台聯中央黨部於今日(四月三日)發表公開聲明指其立委廖本煙言論失當,黨團願意代替廖向社會大眾及外籍配偶道歉。
不過,這些林林總總「補償」不是媒體本來就該作的事嗎?有什麼好值得說嘴的呢?「兩面並陳」的基本原則,不是在報導之前就應有的原則?仔細查証、避免污名化的偏見報導,不是新聞「產品」本來就該有的品質嗎?媒體即使不願保障社會群體的基本人權,但不作為烙印、污名的火鉗,不是媒體工作者應該有的自我要求嗎?這種聊備一格的「補償」,就好像打了人家兩巴掌後...
2月18日媒觀發出了「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呼籲媒體勿污名化精神病患者並正視其基本人權」的聲明,除了呼籲媒體對「精神疾病的報導需要「正常化」,病患也不該繼續成為媒體片面報導下的犧牲者外,也要求呼籲情節最嚴重的「聯合報應立即更正,並向精神疾病患者致歉。」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以後軍人犯錯,部隊長官不能一聲令下,就將小兵直接抓去關禁閉,甚或送明德班管訓了!
行政院已完成「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法的初審作業,未來這類懲罰,都要送軍事法院設置的懲罰法庭審理,不能再由軍事長官直接決定;且軍人若對法院的懲罰不服,還可提出抗告救濟,不像目前說關就關,連補救的機會都沒有。
媒觀認為,精神疾病或許是造成此次意外發生的原因之一,新聞報導動輒稱其為「不定時炸彈」或是「潛藏在社區裡的危機」,此種媒體報導方式不僅忽略了形成疾病的多重原因與台灣數十萬患病者的人權及尊嚴,更造成社會大眾對精神疾病患者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