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漸採用 Blog 來做為一個發表/佈的平台時,或多或少會有文章的引用與轉貼,此時便要特別留意授權問題。
一個很妙的問題,既然網摘是在做推薦,並不是一件壞事,為什麼還會引起這麼大的反彈呢?是著作權的問題嗎?我想不是,網摘不過是只截取一小段前言而已。
網摘師從事創作時,自然擁有「合理使用」他人著作的權利(著作權法並未訂定只有非營利目的能「合理使用」他人著作)。只要出示來源(作者名)、標題、且每一段摘錄的內容都只是整個編輯著作的一部份、也都只是原著作的一部分,則網摘師的摘錄行為,即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所謂「合理使用」,也就是並不需要原作者同意即可使用其著作的範圍。(事實上,每個從...
網摘的議題其實沒有那麼嚴重,因為它是一個新生的事物、大家都還在摸索其中的遊戲規則,慢慢地,不想被摘的或許會發展出「謝絕網摘」的一種告示與技術;而,在願意被網摘的這一塊,也一定還會經過一番──甚或是好幾番,關於「商業與非商業」、「優質或非優質」、「Spam或非Spam」等等的議論。
毫無連結的網際網路?沒有了連結,還能叫做網路嗎?相對的,誰又能想像連上網路卻又拒絕連結?
如果大家仍然未能適應新事物、新觀念,不如立即停止使用網誌,立即刪除網誌吧。如果大家繼續使用網誌,請大家學習和適應新模式,新概念,也希望在自己網誌訂立清晰的版權和回應指引,讓真正討論得以延續,讓意見越辯越明,知識得以廣傳。
最近智邦的MyShare的網摘惹起一些討論 。目前看起來大家都很有道理。不過我對這東西的看法是另一種:網摘本來就是一種 blog,blog 的倫理也就是網摘的倫理。我比較遲鈍,看不出網摘有什麼特別的地方要拿出來當另一個題目重談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