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年前 - 也許,在當初是看見海邊落難的小龜,在眾人嬉戲中縮頭驚懼,或是在商人喊價中生命危疑,於是出自一片好意,救下小龜,帶回廟裡,深鎖在廟宇地下水池,過著不見天、不見海的黑暗生活。 這一切行為,都該是在保育法施行之前所發生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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