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年前 - 組織結構應該使得「願景」更朝向「成果」及「績效」(目的,為成果而工作),而非「行政技能」或「專業能力」(手段,為工作而工作)。 應該是為了「未來」而工作,而不是為了「過去的成就」而工作。 應該是為了「獲得優勢」而努力,而不是為了「增肥」而努力。
14 年前 - 組織設計的重點: 1. 「辨認」及「組織」「基本單位」 (identify and organiza the building blocks of organization) 2. 「結構」必須追隨「策略」 (structure follows strategy) 3. 「關鍵活動」必須被「辨認」、「定義」、「組織」、並「配置」於組織架構中。
發行人
Murphy報的手機版
我參與的主題(0 /0)
訂閱報(17)
熱門關鍵字
訂閱動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