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由多族群組成的多元、平等、民主、法治的社會,因此不同族群有不同的歷史經驗毋寧是必然的現象。在這個多元社會之中,關於「應該如何記憶過去」的問題,首先應該尊重各族群──特別是弱勢族群──的歷史經驗與自主意願,因為集體記憶是族群認同的核心。換言之,「記憶的自由」是各族群不可侵犯的權利。
針對台北縣政府執意拆碑,泰雅爾民族議會發表聲明,指出:「請讓歷史的歸於歷史,尊重當事人之歷史記憶,切勿因個人政治好惡抹煞當事人的歷史情感;況且對原住民族而言,不管是當時之日本或是現今之中華民國政府,都是外來統治者,對於統治原住民族及處理其傳統領土等事至今都未真正取得原住民族之同意,因此無權替原住民族之歷史做任何的解釋及評斷。」說得很好...
立法院砍掉中華基金預算,是不是在告訴學界師生,中國研究不碰為宜?少赴大陸從事田野調查為妙?
這個事件毫無新聞賣點,只在報尾巴聊備一格。但是如果從台灣發展中國研究的觀點來看,長期的負面效應絕不可小覤。正因為這件事沒有得到媒體和公眾的關注,而格外顯得嚴重。
據報載,陸委會「中華發展基金」95年度預算,在立法院審議時,台聯黨的何敏豪委員和國民黨的潘維剛、李全教委員提案,以「基金與陸委會公務預算重疊」為由,全數刪除基金3,610萬2千元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