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總統府、法務部等機關陳情,希望「馬英九總統,可以救救馬小九的同伴」
二‧抗議板橋地方「恐龍檢察官」的離譜處分
彎下腰,放下人類的高度,體會一隻被遺棄的同伴動物,
在人類設計、主導的都會空間裡的倉皇無助!
● 澄清「動物保護法」條文造成的誤解
● 存在十多年的〝人為因素〞,造成近百萬流浪動物無辜枉死,誰該負責?
(14Aug.2010更新) 強救生命
8月13日→新屋收容所已處死 53 隻狗狗
下次執行死刑日期為:8月16日(一)
台中大里市清潔隊員〝陳仁川〞殘忍拖拉,小白狗斷腿露骨,冷血程度,令人咬牙切齒,請連署串連提告,用法律來制裁他,並呼籲政府正視與確實落實〝動物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