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對事實極盡細節化的要求,意義並沒有一般人想像中那麼大。試想,當你耗費一年半載調查人權真相的同時,羅織入罪與草菅人命的事正層出不窮在發生。
職場上談專業,最弔詭的事便是:經常負責執行的從業人員必須花上一週或更長的時間,來思考並解決一個如何把工作做好的問題,而負責評斷決策的人,只要五分鐘就能讓你再花上一週或更長的時間來揣摩他對專業的想法。
政治人物考慮的是能否在下次選舉繼續連任,如果選民對眾人之事的考量也是這麼淺薄,那麼,選出一個自毀長城的宜蘭縣長的宜蘭縣民,當然活該。
如果新聞媒體為求爆點,寧可犧牲客觀真相,也要斷章取義製造衝突點,那麼,當記者根本不需要專業門檻,只要道德低落即可。
所有的評斷都該以事實作為前提,所以,所有贊成公投或反對公投的人,都很清楚2008年1月12日的公投是要投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