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年前 - 偶而想想,一個嚮往法律的少年卻為司法所害,真是諷刺。但,這十幾年,你說我有沒有白活呢?在獄中,我曾經非常害怕死亡,我一下子被判死刑,一下子死刑又被駁回,我的生命像一條橡皮筋似地被無限拉大又彈回原點...後來,這案子愈來愈多人知道後,我的得失心卻能漸漸放下,我發現,我在意的是社會大眾能否清楚...
19 年前 - 我感嘆十六年前,因為當初承辦警察因無犯罪證據(我沒有去犯罪當然無犯罪事證啊),只好用盡手段對我刑求、恐嚇、欺騙來羅織不實自白,那種酷刑恐懼,至今還是一個無法磨滅的惡夢。張娟芬作家花費數年研究卷證及親身蒞庭旁聽參與此案審理過程而寫下《無彩青春》一書,那裡面說的是事實,更期望現實中永不再發生...
19 年前 - 台灣司法已死!這不是新觀點,蘇案的判決,讓我們看到台灣司法制度的惡質化到了臨界點,改革司法只是「屁」,那麼就從制度下手。台灣是不是需要用選舉制而非任命制來取捨法官、檢察官?而且,是不是應當像日本一樣,開始討論採用陪審團制?徹底顛倒今天的司法體制,才能正本清源;為達此目的,非得從展示人民力...
19 年前 - 當然,這也許跟我國欠缺官方以外的刑事鑑識單位有關。美國可以找出一拖拉庫的鑑識實驗室或研究單位,並在某些案例(通常也是有錢的被告...)與官方對抗並找出官方證據之不足。但我國動輒說「要相信刑事局」...被告為什麼該相信刑事警察局的鑑識?事實上,如果依照前述的研究報告,「欠缺獨立於刑事局以外的鑑識...
19 年前 -
19 年前 - 為了一群司法人的面子,所以我們要殺掉這蘇建和三個人。為了要讓當初所犯的錯不被揭發,所以蘇建和等人必須被處死刑。這就道盡了是六月二十九日高等法院的荒謬判決的一切秘密。
19 年前 - 我要提的是:蘇建和等三人在二○○七年的台灣再被判一次死刑;如果每判一次死刑能夠領死刑卡的話,恐怕他們可以貼一整面牆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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