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比起美國,台灣的憲政體制其實已經「完善」多了。不過,在美國,哈特只因說謊被揭穿,就宣布退出民主黨總統初選;眾院議長金瑞契則因幾萬元政治獻金來路不明,而辭職下台;高爾明明贏了選舉,卻肯尊重制度認輸。
【引述】批評是不會銷聲匿跡,那些雜音不會是障礙,最大的障礙是如何彰顯反貪腐的正義,開始納入各種民間論述,讓反貪結合到人民的悲情,召喚更多人民上街,甚至在一個政權傾倒之後,不是一個人下台的煙消雲散,而是堅實一整套人民隨時可以發動的巨力,讓統治思維重新被檢討。
【引述】九九運動,不僅需重建「從對立到腐化」的每個轉折點上的防衛機制和守門員,也必須透過開放的公民對話,奠定民主社群的共善倫理…至於民進黨,如不能回到「以社會團結來深化民主,以民主來豐富台灣認同」的新中間路線,完整反省誤用民族主義與本土認同的違失,就算高舉起「新陽光契約」的訴求,恐怕只會強化民進黨對敵對性政治的依賴,繼續陷入正當性赤字...
【引述】肢體暴力和「強凌弱」是不可分的…暴力的氛圍會嚇阻、也就排擠了大多數婦女、老人、殘障、兒童、娘娘腔(「懦夫」)的公民參與…越來越弱者化與女性化的公共文化應能改變暴力的面貌,公民運動堅拒肢體暴力就是個起點。
身為一個黨員,我認為該被黨紀處份的,絕對不是這公文裡所描述的「相互攻訐或攻訐本黨之情形」者,而應是參與這次踐踏本黨最高價值的所有人員!
【引述】由於參與性別運動,「現身」這個從同志運動挪來的策略似乎是再自然不過。在朋友的提問下,我於是重新思考:對 SMer 來說,搞運動、被人看見有什麼意義?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做?
【引述】看到這麼多人一下子圍聚在首都,我心裡想的是,如果這些人在勞工、公娼、農民、同性戀……各種弱勢需要幫忙走上街頭時也能齊聚總統府讚聲,那有多好!不要只是被這些挺扁、倒扁、護台、親中的意識形態動員,保留些氣力和熱情為了人的基本權利上街頭吧!
【引述】罷工不是單純的爭議手段,若要工人自發地發動此一爭議行為,並且讓此一爭議行為有擴大與持續的潛能,那麼運動的訴求就必須與工人階級息息相關…倒扁總部若缺乏進一步的階級正義綱領之引導,其所能持續吸收與結盟的也僅僅是帶有藍色偏執的群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