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他們真正在意的,不是「為什麼你要討厭樂生」、也不是「你為什麼不替樂生說話」。他們在意的,是「許小姐身為一個記者,如何去呈現一則新聞,而且是她所討厭的樂生的新聞」,是身為一名新聞記者,手握公器時,什麼可以做,什麼又不能做。
【引述】究竟記者如何看待衝突?如何看待社運的暴力?當他們也身處在抗爭行動中,他們的眼界是只放在民眾與警察的肢體行動,還是他們更需要的是一種「歷史感」,能夠引導閱聽人進入對抗爭行動的脈絡呢?
【引述】「現在除非家裡有資產,否則一般大眾其實愈來愈貧窮化。」陳建志說,在這種發展趨勢下大眾都是輸家。因此,透過運動將核心價值推出去、盡可能發展為面對面重新解讀資訊方式,才可能創造新的價值,引領民眾從另一種角度看世界。
【引述】這段新聞,是中天記者許少蘋在採訪樂青528捷運局抗議行動後做出來的新聞。這不是立報記者胡慕情第一次被她報導為「自稱為記者的女子」,這恐怕也不會是我們最後一次聽到「老師知不知道?」這樣的蠢,嗯,敏感問題。
【引述】唸過一點社會科學的人應該都會同意,各種社會問題的改革和變化,不能單單訴求個案或者指責單一個人。本地商業電視台記者犯前述錯誤,許少蘋不是第一位,甚至她自己也非第一次犯錯,請見廣電基金會檢舉函資料。但這一次,真的太過分了,而且事件經過網路批露之後,許少蘋竟然還振振有詞,完全不認為自己有任何處理失當之處。
看看中天新聞某位紀錄不佳的許姓女記者(以及一位不知姓名的台視記者),在樂生抗議現場,表現出傲慢無知、囂張醜陋的惡形惡狀,以及利用新聞播報的惡意扭曲、斷章取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