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真正的問題是:行政院版與現行的移民法完全沒有關切外籍配偶的「人權」,而是把他們當作「潛在犯罪者」或「資源搶奪者」來處理。當法律把新移民女性定位成入侵者的時候,新成立的移民署也只會強化這種敵對傾向。
【引述】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林綠紅則認為,思考期法案的設立並不會改善墮胎率,他認為墮胎率的居高不下,是整個大環境的問題,他更批評政府單位在剝削女性自主權之前,應先提供良好的生育環境。黃長玲也呼應表示:「一個國家為女性的付出這麼少,憑什麼要求女性這麼多?」他更指出,墮胎率高漲的根本原因在於性教育的失敗,不該把所有責任放在女性身上。黃長玲強...
【引述】在西方世界裡,一直有一種聲音,主張對毒品做更細膩的分類。在更細膩的分類之後,才能有更細膩的管理。每一種毒品的毒性、成癮性、反應、殘留都不盡相同…媒體裡,清一色跟著追殺這些藝人的聲音。可是,真的只能有這種聲音嗎?能不能再更多元一點?大麻,真的跟搖頭丸,跟其他二級毒品,一樣,都是同一級嗎?
【引述】大麻是天然材料做成的,又不是化學藥品。跟酒精比起來,大麻所造成的傷害根本沒有,頂多就是很爽罷了啊!禁大麻,根本就是權威者在壓抑人的自主性。你可以換衣服、換皮鞋;但是如果你要任意改變自己的精神狀態 ,不行!在英國雖然也禁大麻,但是大學可以在福利社抽大麻,因為他們信任學生。抽個大麻被逮倒,值得哭成那樣嗎?真是衰小!!
【引述】我們認為,婦女自己如果覺得需要,當然可以在墮胎前尋求中立的心理諮商服務,但沒有人有權力「強迫」婦女接受諮商。國家不應強制婦女接受「以保留胎兒為目的」的任何「假諮商」。
【引述】經濟發展不一定會帶來民主;而民主化的動力是多重的……要追求經濟自由和發展,需要的是好的政策與制度;而要獲得政治自由與民主唯一的道路,就是直接走向民主與自由,而不是繞一條先經濟再政治自由的岔路------且在這條岔路上必須先丟棄尊嚴、人權甚至生命。
法律應該要保障的是這些真正需要將墮胎視為繼續生存下去必要手段的人,立即而有效的確保每個人的人身安全和權利,而不是拿三天思考期去使得這些女性受到更多的加害和攻擊。而所謂的自主權即是在說明此種狀況,只是公聽會當天幾乎都被曲解了。「只是多個三天,有這麼重要嗎?」公聽會上有人這麼問著,對於那些面對社會壓迫的弱勢女性,甚或受強暴導致受孕的婦女而...
【引述】困難之處並不是醫學技術層面,墮胎也比自然生產安全十倍以上,墮胎的困難在於社會與法律層面。在尊重生命與尊重選擇的拔河中,並不容易劃出一條清楚的線,但是女人生育的自主權應該比較清楚,理當受到更多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