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轉型正義」在公共領域中的反省與實踐,是縫合台灣不同族群的歷史記憶,形塑國家認同時無可迴避的關鍵課題……仍待努力的,除了由民間主導真相與和解的工作外,就是要繼續透過公民社會與知識分子的力量,系統地記錄、詮釋、論述「寬恕」的實踐與思想,並以社會運動的形式,奪回政客與媒體剝削操弄歷史傷痕,所霸佔的公共領域,轉型正義的精神基礎才能奠...
作者引述「並不是所有的善,都可以相容融貫,人類的各種理想,當然更無法完全相容」,提醒轉型正義確實重要,但不是唯一價值。不同的問題,需要不同的價值作為導引,而不同的價值之間可能存在衝突。更應該譴責執政者假借「轉型正義」作為墮落無能的遮羞布。
【引述】這篇論文的主題則是探究國內較少人討論,但近來欲發重要的「仇恨言論」該如何處理。同時也試圖引進、介紹批判種族理論(Critical Race Theory)這個兼具思想深度與實用性的法律理論。讓學界認識一下女性主義法學之外,還有其他所謂的「身分取向之批判法學理論」。更期待法界能夠多多學習「從邊緣者的角度思考法律」的思維。
【引述】正義最古老又有效的定義是:「獲得你應得,歸還你所欠」。而實現轉型正義的關鍵,就在辨明誰欠了誰公道,誰該負責。然而它的弔詭在於,我們同時面臨著連續性和不連續性:就連續性來說,我們和過去分享了一些基本文明價值;就不連續性來說,我們對過去威權政體侵犯這些文明價值感到震驚,因此我們定義民主化後的我們和過去不同,我們不該侵犯這些基本價值...
【引述】冷戰結束以來全球各地的族群殺戮、宗教仇恨、國家對抗與階級剝削,很難讓人樂觀地斷言民主轉型清除了所有不正義。民主化之後的台灣內部,族群與國家認同的對立更從暗處轉到檯面上,血腥氣息也更易嗅得。很難將這些矛盾對立說成是晚近十年間形成的。歷史必然沈積了一些元素,成了今日衝突的基礎。六十年前的二二八、之後長期的白色恐怖、林宅血案……,太...
這是另一篇回應〈吳乃德沒說清楚的問題〉的辛辣評論,作者在下方留言提到:「對我來說,所謂真相的意義在說出『228的真相』這句話的時候就已經死了。因為不要說對史觀有歧義,基本上對『228』這個非事件的斷代、範圍、範疇、角度、立場等等全部都是一搨糊塗…真要談史實,只有碎裂的文件、發言、敘述、記錄、回憶、身體與生命殘缺等等,叫做史料、stat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