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會做人,就是做自己,』談到做人,林志玲沉吟思索了一會兒,才一個字一個字地緩緩說道:『因為做自己,人家喜歡你、接受你,那才是真的。』」
「宗教團體更不應該只是透過將墮胎者「罪犯化」的立法,來實踐自己對聖經的武斷詮釋。就連屬於保守福音派陣營的信仰領袖約翰‧斯托得(John R. W. Stott)都在其《當代基督教與社會》一書中指出,教會應該「為更嚴格的墮胎政策可能有的後果負責」,那麼台灣的教會界,是否也準備好面對強制諮商與思考期政策下,可能帶來更多被綑綁於父權社會底下的受虐身心,...
引述:「因為說是『朋友』,掌控權都在她手上,妳看,她高興時就約我男友去喝咖啡,寂寞時找他談心,但是她不用負責任。她可以同時跟十個男人這樣來往,說他們只是朋友,意思是他們沒有權力管她!」
引述:「就是有這種女生,打著『大家都是朋友』的旗幟,彷彿持有通行無阻的金牌,不管是單身還是已婚或有女朋友的、帥的或醜的、談得來還是談不來的各種男人,她都可以無所顧忌地交往,反正『大家都只是朋友』!除了名稱有『朋友』的限制之外,她對這些男人什麼都可以做,什麼都可以說。」
陳韻琳:「如果一個人根據後結構理論宣稱聖經的『霸權書寫』,他的前設就一定必須是『聖經只是一本書』──當然,這前設一樣必須是一種『信仰』:信仰絕對沒有上帝;或者信仰有上帝,但是這上帝不跟人說話;或者信仰上帝說話,但是絕不透過書寫說話‥‥。既然一樣有信仰前設,當然跟基督徒的對話就是『有前設的信仰』與『有前設的信仰』的對話──這意思就是說,...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 顯然是錯誤的,像“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 或“反共大陸,解放台灣”一樣都是些琅琅上口的小和尚口號罷了。事實上,婚姻最好不要是兩個家庭的事,不然事情還真難解決。禮俗也不是全然沒有意思,作為社會研究還可以,鬧鬧別人好玩,輪到自己就有點荒謬。最害怕的是一致性。蛋糕上兩個小麵人一樣,人人一樣地點,一樣笑容,一樣裝束,一樣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