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前 - 順著這條思路往下走,到底怎樣才算傷害,就變得非常曖昧:打個耳光,有什麼傷害?耳朵還是聽得見啊!打得紅腫,有什麼傷害?過幾天不就平復而完好如初了嗎?跪在升旗台上,有什麼傷害?解散的時候,拍拍褲腿就回教室了,還可以「不帶走一片雲彩」。或曰,但學生的人格受到羞辱,心靈受到殘害,這會影響他的一生...
發行人
小王子報的手機版
我參與的主題(0 /0)
訂閱報(6)
熱門關鍵字
訂閱動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