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年前 - 按照瑞典親職監護法規定:「兒童有權利受照護、保護和妥善撫育。兒童作為獨立的個體及個人,應被尊重對待,不得被體罰或遭受其他任何羞辱對待。」這條法律,在當時是全世界前無古人的,並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以遵循,瑞典人認為這麼做是正確的,所以就這麼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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